这是描述信息
搜索
确认
取消
banner

健康园地

资讯分类
/
/
/
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内容

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内容

2024-07-16

1、工伤职工就医时,应持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、工伤保险就医凭证(工伤认定决定书等)就医。

2、伤情需要门诊和住院治疗的,按照流程办理就医手续。

3、就医过程中严格执行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、药品目录等,提供合理、必要的医疗服务。

4、工伤职工开具门诊处方、出院带药的品种和数量应当符合本次就诊工伤伤情所需。

5、工伤职工就诊时,应区分“工伤伤情”和“非工伤伤情”,将医疗费用进行分割;治疗非工伤伤情发生的费用,不得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。

6、工伤职工已达到出院标准但拒绝出院或转院的,应按照自费处理。

咨询电话:3232177

上一篇
上一个 :
这是描述信息

抖音

这是描述信息

微信

这是描述信息

公众号

这是描述信息

快手

版权所有 © 唐山市丰润区第二人民医院       冀ICP备2021014640号-1        网站建设:中企动力唐山 

这是描述信息

抖音

这是描述信息

微信

这是描述信息

公众号

这是描述信息

快手

版权所有 ©唐山市丰润区第二人民医院

冀ICP备2021014640号-1      网站建设:中企动力唐山